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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大海一滴水
今天给虹口区长写了封信,关于社区景观环境
关于目前正在进行的社区环境改造—辉河路改造 关于虹口区辉河路景观改造、松花江路占道停车以及设置社区环境监督员的建议 尊敬的俞区长: 您好!请先允许我冒昧地做一个自我介绍。本人***,****今天给您写信主要是反映两个问题,除文字外还请见附录一:图文说明。 第一个问题是目前正在进行的辉河路改造。辉河路刚刚完成的运光市场改造项目,是很成功的。大大改善了市民的卖菜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感谢政府所做的努力。进入7月份,继运光路、巴林路之后,辉河路开始了全面的改造。其实辉河路改造的关键,是人行问题。辉河路目前的车流量日渐增多,随着中环全面贯通,车流量会继续加大。人车矛盾会进一步激化。改造前的辉河路人行道,靠路缘石一侧是花坛,种植了高过人头的小龙柏和冬青等绿篱,而靠近小区围墙的也有植被,人行道的宽度比较窄,道板铺装坑坑洼洼,加上夜间路灯照明被绿篱遮挡,人行道实际上是“黑咕隆咚”,鲜有行人踏至,倒是小便和秽物经常看见。行人大部分走在非机动车道上,于是非机动车就侵占机动车道,于是—人为的交通问题出现了。加上辉河路在巴林路和中山北二路之间这段是公交933路的始发站以及123路的下客站,上下班高峰时间交通问题十分突出。当然公交站的搬迁非易事,但我们通过人行道问题的解决也可以大大缓解这个问题,我想这可能也正是区里和街道进行百路环境改造的初衷吧。 眼看目前改造好像已经进行到尾声,绿化已经做了部分移除的处理,铺装已经过半。我不知道是否已经准备收工了。但如果现在就准备结束,个人觉得有几个问题还未解决: 1、靠公交站路侧人行道的宽度拓展还是不够。建议将靠近小区围墙的“草地”(此处由于在树下空间,种植草皮或花坛也长不好的)进一步减少。这对总体的绿化率并没有影响,因为该侧已经有邻近围墙的乔木种植。但将来绿化的养护成本也可以大大减少,而且可以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关键是人行道得以拓宽,尽可能多的拓宽,满足日益增加的交通人流。 2、辉河路北段靠近运光路段路侧绿化不知为何没有进行处理,还保留了2米多的小龙柏绿篱,增加了夜间安全隐患,同时成为卫生死角,也就是人们不愿意从这里走的“消极空间”(关于这个问题,参见附录三拙作《关注消极空间优化公共环境》)。我曾经问询过该路段的环卫保洁人员,她们对这段路尽摇头,说是垃圾太多。只换铺装的意义不大。 3、靠近小区围墙乔木下花坛的上部可否利用本身的宽度加点木板,设置座椅?特别是靠近933车站的地方,这样有候车人或行人走累了可以歇息,老人们也可以在这里休憩,这些人自然就担当起看护环境的角色,这里的卫生环境势必大大改观!不知道这次改造有没有考虑这些休闲设施的设置。但私下认为这些东西非常重要。其实哪怕不是木板,就是利用本来的花坛沿,但高度要合适,大约在40厘米高比较合适。另一种方式是利用行道树之间,设置座椅,这样还可以限制行人随便进入车道。 4、另外这次施工过程看起来还不能说让群众十分满意。首先一般的工程施工,应该有明显的标志牌,工程的简单介绍,占路的起止时间,这些我们都没有看到;施工过程的渣土好像也是搞得很脏乱,幸好前段时间麦莎来临,洗涮了干净一些,但是否因为这些土堵住了下水道,导致松花江路辉河路口排水的困难(直道当日下午才得以消退),也很难说。但明显存在违反上海市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请领导责成相关部门明查。有关违规情况以及违反的法规具体章节见附录二。 5、关于辉河路改造的最后一个建议,提一点更高的要求,但这个问题在以后其他路的改造中却具有典型性。在国际上普遍开始生态化的大趋势下,我们还在使用陈旧的技术——混凝土满铺绝对不透水路面的施工技术!最近国家建设部颁布了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城市铺装透水率,基本标准是达到50%以上。我们现在还没有建成却已经落伍!建议到了政府考虑这问题的时候了。国内很多城市诸如青岛等在几年前就已经使用透水铺装了。这种非透水技术使得我们的城市降水全部变为地表径流,大大增加了市政管网的压力;同时由于不透水不透气,更是城市“热岛效应”的罪魁祸首。还有就是不利于行道树的生长,因为仅仅靠树穴的渗水是远远不能满足植物的生长需要!21世纪的上海的中心城区,仍在热衷于使用落后的非生态的铺装技术,看着让人心酸!这就是我们中国最现代化的城市?如何让人们生活的更生态和更美好?!是该改变的时候了! 第二个的问题是反映松花江路的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问题。首先我不知道这个停车场是否合法?但我想无论是不是合法,道路停车场是不应该占用人行道的。目前松花江路这一段,正好是复旦学生宿舍的大门,学生人流特别多。加上年前政修路打通工程,松花江路的交通量成倍增加,同样,如果中环同车,交通量会继续加大。日前笔者已经多次目睹了发生在松花小区乃至复旦生活区南开门口的险情——在夜晚的时候,整条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几乎全部被公交车和货车、小汽车占住,从小区门口或校园门口走出,由于视线遮挡,难以看清来往的车辆,极易造成事故。这种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完全混行,这在上海诸多道路中应该也不多见。 没有占用的部分人行道由于年久失修,已经破败不堪。在靠近辉河路处,更被废品站占住大片,长期有废品交易的大货车装卸、小贩的成群的黄鱼车凌乱散置,临时堆放的破烂,以及修车洗车地毯占用,〉〉〉〉〉 不知政府有无改造该路之计划?上次麦莎台风之际,该处积水深重,直至下午方散去,如果该路改造,建议排水问题也应列入改造之列。 以上是个人不成熟的想法,请领导明察。现在不知道区和街道政府操作环境改造的程序如何?老百姓有无参与的机会?在方案通过或者工程改造的同时,能不能让老百姓知道这方案?老百姓通过何种途径参与到社区环境改造中来? 冒昧写信,也是本人第一次给政府领导写信建言。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这封信,真的。但我想,想给领导写信的应该不止我一个。比如我们小区有不少群众也持有同样的想法。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关心身边社区环境的人,都想有一个美好的社区环境。我们下班了,无论走路还是乘车,回到我们的社区,我们希望看到、走到干净、安全、美观的环境,属于我们社区的我们每一个人的公共环境。 所以在信末,我还想提一个建议,就是政府能否在制定一项环境改造工程的时候。多听听相关群众的意见?其实生活在其中的群众,最有发言权。特别是老同志,他们每天在街道上溜达,可能哪个路灯不亮,哪块铺装坏了,还是他们最先发现。是不是可以设置一个(或几个)社区环境监督员,完全是民间的身份。允许他参加相关社区的环境改造维护的某个环节——比如方案的审议、建议和事后的监督呢?在日本、美国等,都有民间的社区非政府组织NGO进行监督和建议,协助政府实施管治,但我国的NGO的运行机制还不十分明朗。但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城市快速和大量建设,但行政编制也是很有限,所以依靠群众也不失为一种策略。据我所知杨浦区设有规划社会监督员(我院老师有人任职),但远没有到社区层面。不知我们虹口区有没有?如果这个建议可以实行的话,本人非常愿意参加。我现在所做论文过程中对国际国内各个城市的城市景观管理机制略有了解,也希望能发挥出自己的知识,为虹口为曲阳为社区环境更美好尽自己自己微薄之力! 此致 敬礼!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刘悦来 2005-8-20 于松花小区寓所 本人的联系方式:手机13122446917 电子邮件:liuyuelai@gmail.com 附录一 现场照片说明——另附WORD文档(共有约25张照片)请按照地址下载,谢谢。 http://www.landscapeonline.com.cn/lyl/hongkou/hongkou2.doc 附录二 有关规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封闭围栏、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整洁、完好。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散落粉尘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栏,或者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或者未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可以代为清除或者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大海一滴水
5 Comments
昨天拍的几张麦莎飞车图片被东方网采用了
蛮有意思的 还有稿费呢 http://sh.eastday.com/eastday/shnews/node42337/node42418/node42423/node77025/userobject1ai1323520.html